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办事指南
一、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举办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及变更许可业务的受理范围、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办件类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收费、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办理流程、法律救济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文山市行政区域内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的申请。
二、办理依据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17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公布,自2006年12月20日起施行。
第五条。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点或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获得体育行政部门批准。体育行政部门收到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申请后,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当地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批准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体育行政部门向获得批准的站点颁发证书,并组织年检。
第二十八条健身气功站点年检不合格的,由颁发证书的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整改,直至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三、实施机关
文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四、审批条件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
(2)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
(3)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
(4)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
(5)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
(6)有活动所在场所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7)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
申请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小型、分散、就地、就近、自愿;
(2)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
(3)不妨碍社会治安、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
(4)习练的功法为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
(5)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
(6)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二)变更的准予批准条件:
1.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按照设立申请的审批流程办理;
2.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批准条件为,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延续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延续申请书;
(四)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
(五)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1.申请人补证申请书;
2.申请人应在市级媒体(如《文山日报》),刊登《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经营许可证》遗失公告。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文山市凤凰路市人民政府附楼
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号文广体旅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可乘座5、14路到丽水龙庭小区、人大佳园小区站,8路到市人民政府、市人民医院站9路到市人民政府站、金光数码城站,12路到市第五小学站。
六、申请材料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份数 |
新 办 |
变 更 法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变更名称 |
变更项目 |
延 续 |
注 销 |
补 证 |
1 |
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申请表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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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功法名称;活动时间、地点、人数;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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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并颁发证书的健身气功功法名称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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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人或举办者的合法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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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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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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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当地社区、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意见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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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人以上的活动须有相关公安机关的许可文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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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证明 |
复印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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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经营许可证》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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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申请人延续申请书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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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许可注销申请书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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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申请人补证申请书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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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报社刊登的遗失公告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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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或提交人捺印。
七、审批时限
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依申请变更、到期复查、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和组织听证时间、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1.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和公示。2.编制和上报相关材料;3.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4.文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法规依据:《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五条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获得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体育行政部门收到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申请后,应当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文化行政部门应于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提前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网站提醒经营单位更换许可证;到期未更换的,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经营户必须每年按时年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年审年检须提拱的资料如下:
1. 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申请登记表;
2.《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指定培训项目名称:每年的3月组织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企业、个体经营户第一责任人和管理专职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培训。每年的10—12月份进行年检。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申请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号文广体旅局窗口
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文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文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文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经营许可证
送达方式: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直接领取
领取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号文广体旅局窗口。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号文广体旅局窗口工作人员
2.电话咨询:0876-3037982
3.信函咨询: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号文广体旅局窗口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体旅局窗口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查询电话:0876--3017786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健身气功站活动及设立站点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2年。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咨询电话(0876)3037982,监督电话1、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0876)3037968 2127365;2、市委编办电话:(0876)2668937。
咨询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4号窗口
投诉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政务服务管理科
邮政编码:663099。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文山市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文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件1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流程图

附件2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申请登记审批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
填表日期:
编 号:
文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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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项目 |
核准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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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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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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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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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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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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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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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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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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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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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以上申报事项真实合法,本人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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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勘察 意见 |
现场勘察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 意见 |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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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人签字 |
年 月 日 |
收证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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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变更申请登记审批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
填表日期:
编 号:
文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制
类别 项目 |
原核准登记事项 |
现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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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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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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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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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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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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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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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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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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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以上申报事项真实合法,本人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现场 勘察 意见 |
现场勘察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核 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 意见 |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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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人 签字 |
年 月 日 |
收证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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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机构
委托书
文山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兹委托下列人员前往贵局,全权负责本机构申办《 》行政许可审批各项事宜。
申请机构(盖章):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由各申办机构在申请办理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