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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
《文山市农村资源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听证会听证报告
(第3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制度建设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2014年4月14日上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文山市农村资源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
2014年3月21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举行< 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初步拟定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同时,将《办法(试行)》听证稿和报名表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14年4月1日前,确定了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和市监察局的2名听证监察人;核实确定了57名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其中乡镇、街道干部代表17名,村(社区)干部代表4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4名,市属相关部门干部代表5名,法律工作者1名。确定了10名听证旁听人。
(三)发布第2号听证会公告。
2014年4月1日,在发布第1号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了《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举行< 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在3日内将《办法(试行)》听证稿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四)准备材料和会场布置。
在听证会举行前,起草并准备好了听证主持人、听证人使用的材料和会场发放的材料,完成了会场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4月14日上午10∶00—11∶40,听证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听证会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政务局局长田云波主持。按照事前报名和安排,实际参加听证会人员为: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监察人2人,乡镇、街道干部代表17人,村(社区)干部代表39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3人,市属部门代表4人,旁听人员9人。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宣布听证会纪律。
(二)市政务局副局长、农村资源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冯光建就《文山市农村资源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说明。
(三)各位听证代表对《办法(试行)》(听证稿)发表意见或提问。
(四)听证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作出回答。
(五)主持人宣读听证代表意见建议梳理稿,征求听证代表无意见后签字。
三、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开展农村资源综合产权交易总体上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于盘活农村资源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听证代表围绕《办法(试行)》提出了如下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是建议考虑出现禁止行为后的处理办法;
二是建议出现禁止行为或改变用途的,将转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三是建议完善交易后改变用途的处理和保障方法;
四是建议进一步规范办法用词用句。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认为,农村资源综合产权交易目前上层没有规范的操作办法,《办法(试行)》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草拟的,难免有不妥之处,现以试行的方式运行,目的就是在今后的运行过程中不断总结和规范。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4条意见建议,经政务局与政府法制办研究,提出如下处理办法:
一是认真组织校稿,进一步规范《办法(试行)》用词用句。由于第十六条“市(乡镇、街道)农村资源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依据征集到的受让人情况组织交易”的原意是:交易中心根据发布的产品供求信息,对有双方交易意向的产品组织交易。我们认为这条主要是操作的程序问题,所以不在《办法(试行)》中叙述,现已删除。
二是对于出现违反禁止条款的事项,采取停止交易的办法处理;
三是对于交易后改变用途的,交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法规处理。

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4年4月22日